【黑白姓名實驗又一篇;而這次的研究結果,透露出更多可能是種族歧視的跡象】
這次,研究者的研究對象是地方政府單位(例如:警察局、公立圖書館......)。
實驗者寄出一些電子郵件到不同單位,內容是一般性的詢問(例如:詢問開放時間),信件上的署名則是隨機分配:有些署名是白人常見的姓名、有些是黑人常見的。研究發現,白人組的回覆率較黑人組高了13%,而且得到的回覆普遍更為禮貌。
問題:這樣的差別待遇,究竟是純粹基於膚色--所謂的「(種族)歧視」;還是是因為「黑人常見的姓名」這個資訊其實捕捉了這群人的其他特性,而這些特性招致了差別待遇--所謂的「統計上的差別待遇」?雖然已經有許多相關研究指出差別待遇確實存在於不同場域,但往往難以確認其成因是否確實是種族歧視。
重點來了:這篇文章提供兩點旁證,支持「種族歧視造成差別待遇」的可能性。
1. 或許「黑人(姓名)」比較有可能是窮人,而政府職員其實是歧視窮人、而非黑人。研究者為了檢驗此假說,做了追加實驗:實驗設計與先前一模一樣,但這次所有的信件都加上了自己是「房地產經紀人 (real estate agent)」的簽名檔。如果差別待遇真的跟寄件者的社經地位有關,那讓政府職員看到寄件者是同樣的職業,應該能減少差別待遇的程度;但結果並沒有。
2. 分析縣 (county) 的人口組成後,研究者發現白人比例越高的縣,黑人組與白人組的回覆率差距就越大。
我想,雖然這樣的分析,尚無法完全排除這僅僅是統計上的差別待遇的可能性,但在方法上確實提供了我們進一步區辨差別待遇成因的突破口。
研究出處:Giulietti, Corrado, Mirco Tonin, and Michael Vlassopoulos. "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Local Public Services: A Field Experi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."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(2017)
by MJF
https://www.nytimes.com/…/racial-discrimination-government-…